課程說明
依食農教育法第三條至第五條規定,申請認可成為食農教育專業人員,除應具備各條所定資格外,並應於申請日前二年內,參與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食農教育專業人員相關培訓時數(簡稱共同培訓時數)八小時以上。
本課程為食農教育專業人員資格及培訓辦法第二條所定,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食農教育專業人員共同培訓時數,「食農教育推動方向及實務解析」課程,共計採認5小時。
注意事項
- 主辦單位保留調整議程,以及接受報名與否之權利。
- 為尊重智慧財產權,本課程禁止錄影、錄音及拍照等侵權行為。
- 本活動設計非屬親子活動,囿於現場活動空間及設備有限,請勿攜帶孩童與會。
- 如果臨時有事無法前往參加,請於10月14日(一)前盡早告知,以利通知候補夥伴。
- 本次活動費用由農業部計畫補助支應,請參加夥伴妥善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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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年食農專業人員共同培訓企劃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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