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溫泉法規定,業者必須同時取得開發許可、溫泉水權、經營許可和溫泉標章,才能合法營業。溫泉區的管理分成水權、土地使用及產業經營三大塊,權責分屬經濟部水利署、內政部與交通部觀光局。
高密度的違法建築,不但有水有電,而且都開業營運,地方政府的默許,造成土地利用的亂象。但廬山不是唯一,盤據磺溪的行義路溫泉,彷彿是廬山的孿生兄弟。廬山在風災之後,通盤檢討都市計畫,將原本的商業區、住宅區等,改劃為保護區,但是行義路溫泉卻剛好相反,希望將保護區變更為溫泉產業專區。目前16家業者都位在都市計畫的保護區內,且有60%佔用了國有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