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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成果

114年食農教育共同培訓課程-臺北市專班

發布日期
114-04-17
資料來源
桃園區農業改良場
更新日期
114-08-21

食農教育法業於111年5月4日經總統公布施行,依據食農教育法第三條第五款清楚定義「食農教育專業人員」為有從事食農教育相關之教學、推廣、服務或諮詢之人員,農業部也於112年5月4日發布「食農教育專業人員資格及培訓辦法」,針對「食農教育專業人員」資格條件必須於申請前兩年內完成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食農教育專業人員共同培訓時數8小時課程,分成線上及實體兩部分,線上課程為「食農教育政策與法案說明」2小時、「食農教育專業人員申請規定與流程」1小時,實體課程為「食農教育推動方向與實務解析」5小時。

本培訓與台北市政府產業發展局共同合辦。於今(114)年4月17日在台北市農會禮堂辦理「114年食農教育專業人員共同培訓-食農教育推動方向與實務解析」,本培訓為實體5小時之課程,現場共有56位學員全程參與,課程內容由戴介三助理研究員講述「食農教育政策與法案簡要說明」,介紹食農教育政策法案與推動方向、食農教育教學資源分享、推廣食農教育架構、解析方式與討論說明;李婷婷助理研究員進行生產篇的案例介紹,播放《藕是一群農夫》、《暖男的菜籽學》、《臺灣香檬酸甜味》影片進行小組討論與解析;傅智麟副研究員進行團體篇的案例介紹,播放《志工耕耘全齡推廣》、《營養5餐午時對味》影片進行小組討論與解析;吳婉苓助理研究員進行校園篇的案例介紹,播放《芋見故鄉圓》、《小廚師與謝師宴》、《校園裡的解鎖課》影片進行小組討論與解析。

課程最後由戴介三助理研究員主持綜合座談,學員們關注的焦點集中在食農教育專業人員的申請條件、流程和課程時數要求等問題。講師細心解答,協助學員們解決疑惑,讓大家對申請流程有了明確的理解。這也反映出學員們對成為專業人員的熱情,並為未來優化申請指引提供了實質的建議。

相關照片
  • 1.課堂中學員聆聽教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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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活動議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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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學員詢問相關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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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學員詢問相關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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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傅智麟副研究員介紹團體篇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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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市
基隆市、臺北市、新北市、桃園市、新竹縣、新竹市
農業類別
六大方針
支持認同在地農業 培養均衡飲食觀念 珍惜食物減少浪費 傳承與創新飲食文化 深化飲食連結農業 地產地消永續農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