樹林分場 戴介三 02-26801841分機109
食農教育法業於111年5月4日經總統公布施行,依據食農教育法第三條第五款清楚定義「食農教育專業人員」為有從事食農教育相關之教學、推廣、服務或諮詢之人員,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也於112年5月4日發布「食農教育專業人員資格及培訓辦法」,針對「食農教育專業人員」資格條件必須於申請前兩年內完成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食農教育專業人員共同培訓時數8小時課程,分成線上及實體兩部分,線上課程為「食農教育政策與法案說明」2小時、「食農教育專業人員申請規定與流程」1小時,實體課程為「食農教育推動方向與實務解析」5小時。。
本場於今(112)年7月4日在台北分場2樓大禮堂辦理「112年食農教育專業人員共同培訓-食農教育推動方向與實務解析」,本次培訓則為實體5小時之課程內容,現場共有75位學員全程參與,課程內容由戴介三助理研究員講述「食農教育政策與法案簡要說明」,介紹食農教育政策法案與推動方向、食農教育教學資源分享、推廣食農教育架構、解析方式與討論說明;楊志維副研究員進行生產篇的案例介紹,撥放《藕是一群農夫》、《臺灣香檬酸甜味》影片進行小組討論與解析;傅智麟副研究員進行團體篇的案例介紹,撥放《志工耕耘全齡推廣》、《營養5餐午時對味》影片進行小組討論與解析;吳婉苓助理研究員進行校園篇的案例介紹,撥放《芋見故鄉圓》、《小廚師與謝師宴》影片進行小組討論與解析。
課程最後則由臺北分場莊浚釗分場長主持綜合座談,現場與會的夥伴提出許多寶貴的建議,例如成立食農教育業師顧問團,畢竟食農教育需要不同的專業參與,可以集合眾人的知識力量及不同的技術專業,互相的合作向前邁進,提升對於食農教育的觀念及實務操作能力,讓大家在推動食農教育時能攜手同行不孤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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