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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防食物中毒五要二不原則,春節做伙團圓樂。

發布日期
113-02-08
資料來源
臺北市政府
更新日期
113-02-19

親愛的市民朋友新年愉快,即將迎接113年農曆春節連續假期,不論在家烹飪佳餚、訂購年菜、餐廳圍爐或使用網路平台外送,臺北市政府衛生局提醒您,均要留意飲食安全,才能安心過好節,做伙來團圓。以下提供市民朋友預防食品中毒5要2不原則,讓您快速掌握食安重點:

一、「要洗手」:調理食品前後需澈底洗淨雙手,有傷口要包紮。

二、「要新鮮」:食材要新鮮,用水要衛生。

三、「要生熟食分開」:處理生熟食需使用不同器具,避免交叉污染。

四、「要澈底加熱」:食品中心溫度超過70℃,細菌才容易被消滅。

五、「要注意保存溫度」:保存低於7℃,室溫下不宜放置過久。

六、「不要飲用山泉水」:飲水先煮沸再飲用,避免生飲山泉水。

七、「不要食用不明的動植物」:不明動植物應遵循「不採不食」原則。

 (口訣:洗、鮮、分、熱、存,要落實;山泉與動植,不採食。)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提醒市民朋友,連續假期間,自行購買食材應充分掌握烹煮及食用份量,購買後應依適當保存溫度,迅速放入冰箱冷凍或冷藏貯存,避免生食或食用加熱不完全的食品,如有外出,應避免直接飲用山泉水及採集食用不明之動植物,如需至餐飲店家用餐,應慎選有信譽、衛生安全良好之店家,避免發生食品中毒,並落實用餐前後勤洗手或消毒,減少用餐時走動或交談,預防口沫汙染餐食,才能安心享用美食,並兼顧衛生安全。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呼籲,注意調理衛生也是降低食品中毒風險的一環,食品從業人員或家中調理者要留意調理前,使用乾淨水源及肥皂澈底洗淨雙手,如廁後應確實洗手,完成清潔手部後再行調理,如有處理海鮮及肉類產品,應澈底加熱,避免生食或食用加熱不完全的食品,避免發生食品中毒危害健康。

民眾如想瞭解臺北市食品安全政策或食品衛生法規宣導資訊,可至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網站(http://health.gov.taipei/)「食品資訊公開」專區中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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