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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業試驗所與茶及飲料作物改良場為高經濟價值臺灣原生山茶 簽署MOU 共同深化研究臺灣原生山茶

發布日期
113-11-26
資料來源
林業試驗所
更新日期
113-12-19

農業部林業試驗所(簡稱林試所)與茶及飲料作物改良場(簡稱茶改場)於113年11月26日舉行合作協議書簽署儀式,由曾彥學所長與蘇宗振場長代表雙方簽署,雙方以互利共享,共創雙贏為原則,共同參與臺灣原生山茶跨域研究合作及知識與技術交流相關事宜。

分工部分,林試所係針對臺灣原生山茶進行種原蒐集、鑑定並建置種原保存園;茶改場則就臺灣原生山茶的製茶、茶飲產品開發進行研究。林試所表示透過跨域合作、專業分工,可望為消費市場帶來更多優質的森林產品,消費者將成為最大贏家。2019年農業委員會(現農業部)發布「林下經濟經營使用審查作業要點」後林下經濟正式開始實施,臺灣山茶為2021年底新增之第二波開放的林下經濟品項,林試所配合該政策培育優良之純種苗木,並提供確認種原之植株給茶改場,進行風味測試、篩選優良品系與開發茶飲商品。

簽署合作協議書之後,雙方三位長官分別親手種下鳴海山、南鳳山、分水嶺山、頭凍山、眉原山、永康山等六品系,這是台灣首座原生山茶種原保存園。雙方在長期密切合作的基礎下,未來將更強化合作內容,如:研發成果技術之銜接、技術加值、市場開發、技術整合等項目,相關硬體設備之支援及提供教育訓練等。

照片1雙方簽署合作協議書

照片1雙方簽署合作協議書

照片2雙方攜手種植臺灣山茶苗木

照片2雙方攜手種植臺灣山茶苗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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