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農教育法業於111年5月4日經總統公布施行,依據食農教育法第三條第五款清楚定義「食農教育專業人員」為有從事食農教育相關之教學、推廣、服務或諮詢之人員,農業部也於112年5月4日發布「食農教育專業人員資格及培訓辦法」,針對「食農教育專業人員」資格條件必須於申請前兩年內完成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食農教育專業人員共同培訓時數8小時課程,分成線上及實體兩部分,線上課程為「食農教育政策與法案說明」2小時、「食農教育專業人員申請規定與流程」1小時,實體課程為「食農教育推動方向與實務解析」5小時。。
本場於今(113)年1月27日及3月9日在樹林分場2樓大禮堂辦理「113年食農教育專業人員共同培訓-食農教育推動方向與實務解析」,本次培訓則為實體5小時之課程內容,現場共有113位學員全程參與,課程內容由戴介三助理研究員講述「食農教育政策與法案簡要說明」,介紹食農教育政策法案與推動方向、食農教育教學資源分享、推廣食農教育架構、解析方式與討論說明;楊志維副研究員進行生產篇的案例介紹,撥放《藕是一群農夫》、《臺灣香檬酸甜味》影片進行小組討論與解析;傅智麟副研究員進行團體篇的案例介紹,撥放《志工耕耘全齡推廣》、《營養5餐午時對味》影片進行小組討論與解析;吳婉苓助理研究員進行校園篇的案例介紹,撥放《芋見故鄉圓》、《小廚師與謝師宴》影片進行小組討論與解析。
課程最後由莊浚釗分場長及戴介三助理研究員共同主持綜合座談。本次活動與台北市營養師公會合辦,與會夥伴提出了多項寶貴建議,特別強調營養與食農的結合,透過跨領域專業的整合,深化對食農教育的理解與實踐。食農教育應結合營養與農業的專業知識,推動健康飲食與永續農業為核心,並透過合作與資源共享,讓推動者在實施過程中攜手同行,共同促進社會對食農教育的認知與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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