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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成果

113年食農教育專業人員共同培訓-食農教育推動方向與實務解析

發布日期
113-09-12
資料來源
桃園區農業改良場
更新日期
114-01-15

食農教育法於111年5月4日經總統公布施行,依據食農教育法第三條第五款明確定義「食農教育專業人員」,為從事食農教育相關教學、推廣、服務或諮詢的專業人士。農業部於112年5月4日發布「食農教育專業人員資格及培訓辦法」,規定申請者必須在申請前兩年內完成中央主管機關指定的食農教育專業人員共同培訓,並修滿8小時課程。課程分為線上及實體兩部分,線上課程包括「食農教育政策與法案說明」2小時及「食農教育專業人員申請規定與流程」1小時,實體課程則是「食農教育推動方向與實務解析」5小時。

本培訓與桃園市青年農民生產合作社合辦。於今(113)年9月12日在樹林分場大禮堂辦理「113年食農教育專業人員共同培訓-食農教育推動方向與實務解析」,本培訓為實體5小時之課程,現場共有35位學員全程參與,課程內容由戴介三助理研究員講述「食農教育政策與法案簡要說明」,介紹食農教育政策法案與推動方向、食農教育教學資源分享、推廣食農教育架構、解析方式與討論說明;楊志維副研究員進行生產篇的案例介紹,播放《藕是一群農夫》、《暖男的菜籽學》、《臺灣香檬酸甜味》影片進行小組討論與解析;傅智麟副研究員進行團體篇的案例介紹,播放《志工耕耘全齡推廣》、《營養5餐午時對味》影片進行小組討論與解析;吳婉苓助理研究員進行校園篇的案例介紹,播放《芋見故鄉圓》、《小廚師與謝師宴》、《校園裡的解鎖課》影片進行小組討論與解析。

課程最後由莊浚釗分場長及戴介三助理研究員共同主持綜合座談。座談中,與會者分享了各地推動食農教育的經驗與做法,並強調跨區域、跨領域合作的重要性。大家一致認為,未來應加強資源共享與技術交流,結合地方特色,共同推動健康永續的飲食文化與農業發展,攜手深化食農教育的實踐與影響力。

相關照片
  • 圖1.王毓華場長致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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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圖2.學員們分組上台報告討論結果。
    圖2.學員們分組上台報告討論結果。
  • 圖3.由傅智麟副研究員說明案例介紹與解析。
    圖3.由傅智麟副研究員說明案例介紹與解析。
縣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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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類別
六大方針
支持認同在地農業 培養均衡飲食觀念 珍惜食物減少浪費 傳承與創新飲食文化 深化飲食連結農業 地產地消永續農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