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農教育法於111年5月4日經總統公布施行,依據食農教育法第三條第五款明確定義「食農教育專業人員」,為從事食農教育相關教學、推廣、服務或諮詢的專業人士。農業部於112年5月4日發布「食農教育專業人員資格及培訓辦法」,規定申請者必須在申請前兩年內完成中央主管機關指定的食農教育專業人員共同培訓,並修滿8小時課程。課程分為線上及實體兩部分,線上課程包括「食農教育政策與法案說明」2小時及「食農教育專業人員申請規定與流程」1小時,實體課程則是「食農教育推動方向與實務解析」5小時。
本場於今(113)年10月21日在樹林分場大禮堂辦理「113年食農教育專業人員共同培訓-食農教育推動方向與實務解析」,本培訓為實體5小時之課程,現場共有60位學員全程參與,課程內容由戴介三助理研究員講述「食農教育政策與法案簡要說明」,介紹食農教育政策法案與推動方向、食農教育教學資源分享、推廣食農教育架構、解析方式與討論說明;楊志維副研究員進行生產篇的案例介紹,播放《藕是一群農夫》、《暖男的菜籽學》、《臺灣香檬酸甜味》影片進行小組討論與解析;傅智麟副研究員進行團體篇的案例介紹,播放《志工耕耘全齡推廣》、《營養5餐午時對味》影片進行小組討論與解析;吳婉苓助理研究員進行校園篇的案例介紹,播放《芋見故鄉圓》、《小廚師與謝師宴》、《校園裡的解鎖課》影片進行小組討論與解析。
課程最後由戴介三助理研究員主持綜合座談,學員們針對食農教育專業人員的申請方式提出了許多問題,主要集中於申請條件、流程以及課程時數要求。戴介三助理研究員逐一進行詳細解答,幫助學員釐清疑問,讓大家對申請流程有了更清晰的了解。這也顯示出學員對成為專業人員的高度關注與熱情,並為未來申請指引的改進提供了寶貴的反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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