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程說明
一、依據:
- 112年5月4日發布「食農教育專業人員資格及培訓辦法」第2條規定。
- 農業部「115年度農業整合諮詢輔導體系計畫」
- 「臺南市114年至116年食農教育資源整合推動總計畫」辦理。
二、目的:
- 提升食農教育師資專業素養與實作教學、深化食農教育課程內容。
- 鼓勵學校積極申請中央政府食農教育相關計畫,藉實際案例提供諮詢輔導。
- 累積「食農教育專業人員」認證相關培訓課程時數,以達申請資格。
三、辦理單位:
- 主辦單位:臺南市政府教育局、農業部臺南區農業改良場。
- 承辦單位:臺南市東山區東山國小。
四、報名對象:
- 學校教職員:有意申請食農教育相關計畫、推廣食農教育課程、執行或主辦食農教育工作連續一年或累積兩年者,優先錄取。
- 對食農教育課程設計有興趣之農民朋友。
注意事項
(一)依據「食農教育專業人員資格及培訓辦法」第2條規定,開設實體「相關培訓課程」以協助取得農業部「食農教育專業人員」認證資格。
(二)全程參與本次培訓即可取得「相關培訓課程」時數8小時證明。
(三)執行或主辦食農教育工作連續一年或累積兩年,取得「相關培訓課程」16小時且完成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共同培訓課程」8小時後,既具備申請「食農教育專業人員」資格。
(四)承上述,執行或主辦食農教育工作連續兩年或累積四年且完成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共同培訓課程」8小時後,即具備申請資格。
(五)臺南市學校教職員請自行備妥相關文件,檢送農業部申請食農教育專業人員認證,審件規費可函文至臺南市政府教育局另案申請全額補助。
(六)為珍惜訓練資源,參訓人員請全程參與,如不克參加或未能全程參與,請提前通知本場,俾便安排候補事宜;如未請假而未到者,將影響後續上課機會。
(七)課程名額有限,主辦單位將依報名者資格及所在區域(以雲嘉南地區優先)等條件進行篩選;如額滿則提前關閉報名。
(八)如遇颱風等天然災害,當日臺南市不上班,則本研習取消,辦理日期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