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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完整把關稻米重金屬含量,請消費者安心食用

發布日期
109-12-14
資料來源
農糧署
更新日期
113-01-11

針對消基會抽驗嬰幼兒米食副食品20件中發現4件重金屬鎘超標案,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表示,該署每年就國產稻米源頭辦理監測抽樣與管制措施,以確保食米安全,請消費者放心食用。

食米重金屬檢測含量符合限量標準,食用安全無虞

依據衛生福利部「食品中污染物質及毒素衛生標準」 規定,食品中米之重金屬鎘的限量為0.4ppm,嬰幼兒穀物類輔助食品及嬰幼兒副食品中鎘的限量為0.04ppm。按消基會檢測4件嬰幼兒米製副食品重金屬鎘含量介於0.05~0.3ppm,即原料米端符合食米重金屬鎘限量標準,惟製成嬰幼兒副食品後未能符合嬰幼兒食品鎘含量規定。

農糧署表示,為確保國人食米消費安全,除由衛生福利部主責辦理食品衛生安全查驗外,該署亦辦理稻米衛生安全檢驗計畫,公糧每年抽檢重金屬約150件,稻米產銷契作集團產區、產銷履歷等亦每年抽檢超過800件,檢驗結果皆符合標準。

政府分責監控農業生產環境及食用作物,確保農產品安全

農糧署說明,土壤中含有各種金屬元素,植物或農作吸收後,適量稱之營養,超量則會影響生長,甚至食用後可能影響食用者健康,因之該署依權責分工針對上市前(含田間及糧倉等)稻米源頭進行完整監測與管制措施。農地土壤經環保機關檢測,若超過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所定土壤污染管制標準,即列為污染控制場址,地上食用作物不待檢測,一律剷除銷毀,並強制停耕以待整治。對鄰近高污染潛勢農地之地上食用作物,該署亦依「農作物重金屬等污染監測管制作業程序(SOP)」進行管制,於收割前採樣監測每年約500件,倘未符合「食品中污染物質及毒素衛生標準」所定之重金屬限量標準,即予以剷除銷毀,防止流入市面,並依程序通報環保機關擴大檢測農地土壤、水質或空氣,追查阻斷污染源,防範再發生或造成污染擴大情事。

農糧署進一步表示,針對消基會抽測4件不合格產品,後續倘查得原料食米來源端,將釐清農地及地上農作是否有遭受重金屬汙染情形,再依相關管制作為處理,以確保農作生產安全。

聯絡人:蘇副署長茂祥
聯絡人電話:02-23417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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