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消基會抽驗嬰幼兒米食副食品20件中發現4件重金屬鎘含量未符嬰幼兒副食品標準案,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每年辦理國產稻米源頭監測、抽樣與管制措施,公糧亦有完善衛生安全管控作為,嚴格把關食米安全,請消費者放心食用。
國產公糧有完善衛生安全管控措施,安全無虞
農委會表示,為提升國產稻米品質並維護消費者食用安全,該會 辦理「建立稻米生產安全管理體系計畫」,執行稻米農藥殘留抽檢工作,108年規劃抽驗3,000件,實際抽驗3,245件,合格件數3,178件(合格率97.94%);109年截至11月底已抽驗4,170件,合格件數4,114件(合格率98.66%),不合格農友移請直轄市、縣市政府依農藥管理法查處,並列為次期作抽檢對象;不合格公糧則專案控管不得加工。
另為確保國產公糧之衛生安全及符合公糧撥售端之原料產品需求,農委會辦理衛生安全公證檢驗,於公糧稻穀加工前委託公證公司至公糧倉庫取樣送驗,並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及「食品中汙染物質及毒素衛生標準」檢驗多重農藥殘留、重金屬及真菌毒素等三大項目,108年檢驗100件,合格93件(合格率93%),109年規劃150件,已檢驗132件,合格130件(合格率98.5),其中重金屬項目皆符合規定,另針對宜蘭食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所稱採購公糧部分,經查109年宜蘭縣抽驗6件皆合格。
政府分責監控農業生產環境及食用作物,確保農產品安全
農委會說明,土壤中含有各種金屬元素,植物或農作吸收後,適量稱之營養,超量則會影響生長,甚至食用後可能影響食用者健康。為確保農業生產環境無重金屬汙染之虞,每年除例行性監測農地3,000件外,針對高風險汙染疑慮地區,以專案計畫每年監測5萬件,3年監測15萬件。另該會依權責分工針對上市前(含田間及糧倉等)稻米生產源頭進行完整監測與管制措施,每年成立計畫辦理田間食用作物重金屬污染監測,針對曾受污染農地、鄰近高污染風險區、民眾檢舉疑似污染區,列為重點監測對象,每年約500件。農作物重金屬含量超過食品衛生標準者,立即管制採收並剷除銷毀,防止流入市面,並補償農民損失。109年截至11月實際採樣水稻477件,檢驗結果其中13件之鎘、鉛、無機砷(鎘5件、鉛2件、無機砷6件)含量超過「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所定重金屬限量標準,已由直轄市或縣(市)政府立即予以剷除銷毀,剷除面積約2.691公頃。針對宜蘭縣共採樣水稻5件,其重金屬均符合「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所定重金屬限量標準。
食米原料及米食製品各依限量標準,確保食品安全
依據衛生福利部「食品中污染物質及毒素衛生標準」規定,食品中米之重金屬鎘的限量為0.4ppm,嬰幼兒穀物類輔助食品及嬰幼兒副食品中鎘的限量為0.04ppm。按消基會檢測4件產品重金屬鎘含量介於0.05~0.3ppm,倘屬一般食品則尚符合食米重金屬鎘限量標準,惟若為嬰幼兒副食品則未能符合嬰幼兒食品鎘含量規定。針對嬰幼兒副食品之原料來源及加工製程應更為嚴謹,農委會將協助確保原料米衛生安全。農委會進一步表示,針對消基會抽測4件不合格產品,後續倘查得原料食米來源端,將釐清農地是否有遭受重金屬汙染情形,再依相關管制作為處理,以確保農作生產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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