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畫目的:
食農教育法於111年5月4日經總統令公布,農業部依據食農教育法第12、13、15條,特辦理以下簡稱本計畫。希望透過農會提出計畫,依地區農業特色、連結與在地資源連結(包含青農、農業相關合作社、商家、企業等產製儲銷各面向成員),提供農業生產及國產農產品相關消費資訊及辦理食農教育課程及體驗活動,落實全民食農教育、達成農村永續發展。
申請單位及補助原則:
一、 申請單位:各級農會。
二、 計畫申請人:須備有食農教育專業人員認可或申請送件中方可申請,首次申請本計畫的單位,不受此條件限制。
三、 申請類型及補助款上限:
(一) 本計畫申請對象分兩類:
1.市(縣)級農會:以整合縣市資源辦理為原則。
2.基層農會:以鄉、鎮、區資源辦理為原則。
(二) 申請單位之計畫內容:
1.須由模組A、B、C至少擇一辦理(最多辦理3個)。
2.每個模組補助款上限25萬元(最多75萬元),如申請模組之場域已上架至「食農教育資訊整合平臺」,該模組補助款上限為30萬元(最多90萬元)。
3.112年度有申請本計畫的單位,需繳交成果報告才得申請。
提案申請說明:
- 請各市(縣)級農會於113年10月9日(星期三)前提供調查有意願報名114年計畫之農會(含市(縣)級農會)及模組。
- 申請單位需於113年10月23日(星期三)以前,提交以下文件給予上級農會彙整進行彙收,包含:計畫報名表、食農教育內容及執行方案、提案計畫書、合作意向書、申請單位自我檢核表。
- 請市(縣)級農會於113年11月4日(星期一)前E-mail寄至CPC食農及綠照專用信箱fae_cpc@cpc.tw
- 附件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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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食農教育創新整合計畫徵案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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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食農教育創新整合計畫徵案簡章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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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食農教育創新整合計畫徵案簡章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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