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為致力於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2「零飢餓」(Zero Hunger)之宗旨,運用國內公糧救助資源擴大照顧對象,期望透過更多單位共同參與,將公糧資源觸及所有有需要的民眾,為零飢餓目標努力。
農糧署表示,今(111)年5月「食農教育法」公布施行,為致力於全體國民取得價格穩定、安全、營養且足夠之糧食,響應實現零飢餓目標,爰在現有社會救助糧機制下,擴大照顧對象,救助食米申請對象由原本僅限地方政府,擴大至全國性社(財)團法人,及經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核定辦理綠色照顧計畫或農村社區綠色照顧計畫之單位。
農糧署說明,自92年訂定「國內糧食救助作業要點」以來,每年免費提供新期公糧白米,協助地方政府辦理糧食救助,原本以救助低收入戶、經濟弱勢家庭、受災居民等為對象;104年配合衛生福利部政策納入食物銀行體系及社區照顧關懷據點所需救助食米;106年更將原民健康文化站及原民家庭服務中心等辦理餐飲服務提供老人共餐所需白米納入供應對象;今(111)年在既有制度下,增加符合規定之全國性社團法人及財團法人,於前一年十月研提糧食救助計畫書申請次年全年度所需救助食米,農漁會綠色照顧站也可以透過申請公糧食米,擴充供餐服務之量能與服務範圍,進而達成協力支援社會福利保護政策。
農糧署指出,政府每年收購公糧約30~40萬公噸,所儲備之公糧除作安全存糧外,亦供應學童、國軍食用及國內糧食救助使用,為突顯我國農業部門在糧食安全扮演的重要角色,在不影響國內糧食供需前提下,持續提供在疫情影響下相關社福團體所需食米,為「零飢餓」的目標努力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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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救糧分發配送情形/ 運用公糧資源 邁向零飢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