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公告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1年7月29日
發文字號 : 農輔字第1110023354A號
主旨:預告訂定「食農教育專業人員資格及培訓辦法」。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訂定機關: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二、訂定依據:食農教育法第五條第二項。
三、「食農教育專業人員資格及培訓辦法」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會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s://www.coa.gov.tw)。
四、為儘速辦理食農教育專業人員相關認可作業程序,並推動食農教育相關工作,本草案預告期間有縮短為14日之必要,以利儘早實施。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14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輔導處。
(二)地址: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7號。
(三)電話:(02)2312-4619。
(四)傳真:(02)2312-4662。
(五)電子郵件:shihsung@mail.coa.gov.tw。
主任委員 陳吉仲
點此看附件:草案總說明及逐條說明(pdf)
點此看原文:預告訂定「食農教育專業人員資格及培訓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