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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資訊

食農教育推動方向及實務解析(已截止)

資料來源
臺南區農業改良場
更新日期
114-08-20

課程說明

依食農教育專業人員資格及培訓辦法第三條至第五條規定,申請認可成為食農教育專業人員,除應具備各條所定資格外,並應於申請日前二年內,參與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食農教育專業人員相關培訓時數(簡稱共同培訓時數)八小時以上。

本課程為食農教育專業人員資格及培訓辦法第二條所定,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食農教育專業人員共同培訓時數,「食農教育推動方向及實務解析」課程,共計採認5小時。

注意事項

  1. 依據 112年5月4日發布「食農教育專業人員資格及培訓辦法」第2條規定,申請認可為食農教育專業人員,除應具備各條所定資格外,並須於申請前兩年內完成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食農教育專業人員相關培訓時數(共同培訓時數)8小時課程,課程分線上課程及實體課程兩部分。應先完成線上課程「食農教育政策與法案說明」2 小時、「食農教育專業人員申請規定與流程」1 小時,才能報名本次培訓實體 5 小時課程,共計取得8小時共同培訓時數,始能申請認可食農教育專業人員。
  2. 參加對象:(1)對食農教育有興趣之農民朋友及營養師等。(2)學校教職員:包含校長及各校執行食農教育推動之教職員,以連續2年或累積4年以上主辦或承辦經驗者(例:食農遊學地圖體驗育樂營、校園自給農園推動計畫、申請農業部各項食農相關計畫或對校園內食農教育課程有明確計畫執行者),優先錄取。
  3. 因名額有限,主辦單位考量報名者的上述條件及所在區域等因素進行分層篩選;如額滿則提前關閉報名。
  4. 臺南市政府所轄學校教職員完成相關8小時培訓時數後,請自行備妥相關文件,檢送農業部申請食農教育專業人員認證,審件所產生之規費,可函文至臺南市政府教育局另案申請全額補助。
  5. 為珍惜訓練資源,參訓人員請全程參與,如不克參加或未能全程參與,請提前通知本場,俾便安排候補事宜。
  6. 提醒您:如不請假而未到者,因浪費訓練資源及影響候補者權益,未來將影響您後續上課的機會。
  7. 如遇颱風等天然災害,當日臺南市不上班,則本培訓課程即同步取消,辦理日期將另行通知。
報名日期
114-06-14~114-08-18
開課日期
114-08-26~114-08-26
所在地區
臺南市
地址
臺南市新化區牧場70號
課程地點
臺南區農業改良場農業推廣大樓1樓視廳教室
課程形式
實體
授課人數
94
課程分類
食農專業人員共同培訓課程
聯絡人
李小姐06-5912901#210
農業類別
休閒
六大方針
支持認同在地農業 培養均衡飲食觀念 珍惜食物減少浪費 傳承與創新飲食文化 深化飲食連結農業 地產地消永續農業
報名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