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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年到!選購符合規定的商品,除舊佈新好安心!

發布日期
113-02-05
資料來源
臺北市政府
更新日期
113-02-06

新年即將到來!為了讓民眾購買符合商品標示法規定的商品,臺北市商業處針對市售的紅包、春聯及春節飾品等相關商品進行年節商品標示專案抽查。本次總抽查件數為204件,不合格件數有40件,不合格率為19.61%。不合格商品皆請業者限期改善,為民眾把關。另外也教導民眾在選購相關商品時,如何注意商品標示並安心採購!

臺北市商業處指出,本次依據商品標示法暨相關基準規定進行抽查。抽查不合格數量較多的商品為春節飾品及春聯等,違規事項分別為「未標示原始製造地」、「未標示製造(或委製、分裝)商名稱、地址、電話」、「未標示進口(或代理、經銷、分裝)商名稱、地址、電話」。為確保民眾在購買商品後能獲得預期保障,且有使用疑義時得洽製造商或進口商確認,商業處已依商品標示法,要求業者限期改善,逾期未改正者,將勒令下架。

臺北市商業處更表示,民眾在購買春節商品時,請參考購買三步驟:

步驟一:挑選有中文標示且字體清楚的商品。

步驟二:確認商品有符合相關標示項目,如:  

A、應標有商品名稱;原產地;主要成分或材料;淨重、容量、數量或度量;製造年月或年週等。

B、國內製造之商品:應標示製造商、委製商或分裝商之名稱、地址及服務電話。

C、進口之商品:應標示進口商或分裝商之名稱、地址及服務電話;及國外製造商或國外委製商之外文名稱。

步驟三:就可以安心購買商品囉!

臺北市商業處呼籲民眾選購時應看清楚有中文標示的商品,並拒絕購買標示不清的商品,才能保障自身權益。迎接新年購買合格商品、才能安心過好年!

附件下載
  • 臺北市商業處春節商品專案抽查品項不合格統計表
  • 春節商品是不是有完整標示內容檢視步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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