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食農教育推動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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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部為執行食農教育法第八條第一項規定,推動食農教育、提升國人對農業及糧食生產系統之知識、完善食農教育之發展,設置食農教育推動會。
本推動會置委員十九人至二十五人,其中一人為召集人,由本部部長兼任,一人為副召集人,由本部部長指派次長兼任,其餘委員由本會就下列人員聘(派)兼任之:
(一) 衛生福利部代表一人。
(二) 教育部代表一人。
(三) 環境部代表一人。
(四) 原住民族委員會代表一人。
(五) 文化部代表一人。
(六) 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代表一人。
(七) 專家、學者代表五人至八人。
(八) 產業團體代表六人至九人。
前項第七款及第八款委員,應包含食品、營養、農業、教育、環境、動物福利、文化及觀光領域人員。第一項推動會委員任一性別人數不得少於委員總人數三分之一。
※歷屆食農教育推動會會議紀錄